归口单位: 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清平、 宁亮、 申莉、 赵莎
本规范适用于0.05级及以下电测量仪表校验装置(以下简称校验装置)的校准。校验装置具有单相或三相交流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及相位输出功能,同时可具有直流电压、直流电流输出功能。本规范中交流电压上限为1 000 V,交流电流上限为100 A,频率范围为40 Hz~70 Hz;直流电压上限为1 000 V,直流电流上限为100 A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