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 闫凯、 李惠民、 田增华、 田景奎、 赵丽霞、 马欣欣、 李斌、 祝芳、 李栋、 杨菁、 张玮、 张纯岗、 薛晶晶、 陈明、 崔娟娟、 孙政、 陈永辉、 孙即红、 李博、 张俊春、 宋江文、 韩伟、 邱河梅、 傅振彪
1.0.1 为规范太阳能热发电厂储热系统设计,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太阳能热发电厂储热系统的设计,也适用于太阳能热发电与其他发电方式互补项目中太阳能热发电储热系统的设计,及采用本标准中涉及的同类储热技术的非太阳能热发电项目中储热系统的设计。1.0.3 本标准适用于双罐熔融盐储热系统,包括以导热油作为传热介质﹑熔融盐作为储热介质的储热系统,以熔融盐作为传热介质和储热介质的储热系统。1.0.4 太阳能热发电厂储热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