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冉巍、 李宏宇、 张会民、 张娟、 张会娟、 郭建欣、 李强、 王少华、 杨庆学、 孙即红、 杨益晟、 秦潇、 周小溪、 陈丽明、 黄滢、 殷轶豪、 张俊峰、 李芳、 杜为
为了在太阳能热发电厂投资估算编制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槽式、塔式、线性菲涅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投资估算编制工作。太阳能热发电厂投资估算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太阳能热发电厂投资估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各级编制、校核和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编制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协调编制范围、价格水平,并负责编制汇总估算书,各编制单位应及时协调,避免漏项和重复编制。太阳能热发电厂投资估算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