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唐建、 刘东星、 黄宝德、 谢元俊、 史大全、 李俊卿、 祝玉章、 陈东、 李国银、 汤雷、 肖宁、 刘成伟、 周格仟、 杨娟
为规范火力发电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明确审核成果表现形式,提高结算审核成果标准化水平和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工作。火力发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也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火力发电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火力发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