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蒋春晓、 陈胜利、 李建华、 慕晓炜、 张达光、 许勇毅、 宋立信、 陈皓、 汪鑫、 俞立、 梁琳琳、 张哲、 韦俊梅
本文件规定了烟气脱硝下游设备附着物中酸性物质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中下游设备附着物中酸性物质的测定。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14%,测定下限为0.48%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