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丁庆、 李勇琦、 赵宇明、 雷博、 郑耀东、 章彬、 梁建钢、 解晶莹、 蒋方明、 孟金岭、 马骏、 李重杭、 童亦斌、 陈满、 雷二涛、 曹文炅、 吕桃林、 范茂松、 赵建智、 史尤杰、 曹元成、 刘邦金、 张彩萍、 高飞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梯次利用动力电池再退役的基本规定、判定条件、判定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梯次利用动力电池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