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上海昱章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霍承祥、 濮钧、 何凤军、 刘明松、 史扬、 高磊、 曹路、 黄超、 熊鸿韬、 陈新琪、 武朝强、 张俊峰、 吴剑超、 汤伟、 夏潮、 李国良、 姚谦、 李志强、 徐珂、 谢欢、 于大海、 王勇、 朱艳卿、 刘小松、 李文锋、 张彦凯、 王宇强、 许其品、 李照庭、 孙新志、 肖洋、 杨东升、 马晓光、 陈刚、 周平、 杨超、 梅勇、 吴跨宇、 刘磊、 戴申华、 刘增煌、 朱方、 赵红光、 苏为民、 崔建华
本文件规定了同步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和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的使用条件、系统性能、部件性能、试验项目和整定原则、技术文件以及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本文件适用于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汽轮机组,40MW及以上水轮机组和光热机组,以及100Mvar及以上同步调相机的励磁系统。其他机组励磁系统可参照执行。对于自复励励磁系统,除复励单元性能应由供需双方约定外,其他要求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