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山东中科恒基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誉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房建材料及结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 广州市桃园建材有限公司、 广州市洁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清海、 崔琪、 韩文强、 刘启明、 徐常华、 刘新状、 张利俊、 高建伟、 李清原、 赵娇娇、 吴玉姣、 周胜男、 屈交胜、 储著龙、 魏廷锋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规格与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出厂证明书、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厨房排烟、卫生间排气用玻璃纤维增强水泥预制管道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