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北京海关、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杨宇、 柏亚铎、 曹姗姗
本文件规定了国境口岸蜱传立克次体检测的生物安全要求,标本的采集、运输和保存,标本的处理,立克次体实时荧光PCR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国境口岸人出境人员或媒介蜱携带的立克次体的实时荧光PCR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