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司法部
起草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施少培、 杨旭、 孙年峰、 王雅晨、 钱煌贵、 卞新伟、 孙维龙、 陈晓红、 罗仪文、 周光磊、 孙其然、 张清华、 王楠、 叶瑞仁
本文件规定了文件上可见指印形成过程鉴定的检验方法、鉴定步骤、检验记录及鉴定意见,适用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痕迹鉴定中的文件上可见指印形成过程的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