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国科大(北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北京首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湛江中冶环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彭犇、 岳昌盛、 夏春、 吴洁、 刘诗诚、 杨子彦、 李惊涛、 仇金辉、 顾爱良、 王海涛、 李成宜、 王姜维、 刘长波、 田玮、 卢光华、 安登飞、 邱桂博、 吴建中、 陈春、 吴朝昀、 赵胜利、 董悦、 马栋、 李重洋、 贾树伟、 焦礼静、 褚宁、 闾文、 盛语陶、 吴龙、 李业绩、 高海全、 贾晋炜、 吴跃东、 张振国、 张若鹏
本文件规定了冶金企业污染场地地下水抽提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抽提井的布设、抽提井的结构设计、施工与运行、过程监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在产及停产冶金企业污染场地开展地下水抽提,包括建井和地下水抽出,不包括抽出后地下水的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