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司法部
起草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四川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中山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苏州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贵州医科大学、 绍兴文理学院、 北京法源司法鉴定中心
起草人: 夏文涛、 范利华、 程亦斌、 王亚辉、 邓振华、 刘技辉、 罗斌、 陈腾、 陈晓瑞、 朱少华、 徐静涛、 廖毅、 王杰、 葛建荣、 何颂跃、 朱广友、 陈捷敏、 夏晴、 王飞翔、 沈寒坚、 刘瑞珏、 高东、 顾珊智、 杨小萍、 张志湘
本文件规定了法医临床体格检查及其相关辅助检验的通则、基本要求,检验时机以及各类损伤的检验要求,适用于人体损伤程度、损伤致残等级及其他法医临床事项的检验和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