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委会
起草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贵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电力试验研究院、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广州智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运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重庆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莫文雄、 何嘉兴、 揭敢新、 方健、 张敏、 王婷婷、 王红斌、 刘鑫、 王希林、 许雪冬、 何珂、 何正旭、 郭虹冥、 吕启深、 孙广慧、 周柯、 梁朔、 周杨珺、 余绍峰、 杨瀚鹏、 张斌、 王建文、 赵子超、 庞松岭、 李光茂、 刘宇、 李颖、 杨森、 陈川、 贾志东、 王强钢、 杨鸣、 刘亚东、 赵海龙、 严英杰、 周全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电力管廊传感设备的环境条件、技术要求、性能与试验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防护要求等。本文适用于35 kV及以下电力电缆管廊传感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行、运输、贮存等过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