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 济源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绍斌、 俞兵、 张云良、 张红、 徐天京、 曾国礼、 高延粉、 李利丽、 谢斌、 李伟伟、 香钦华、 张富兵、 张义民、 李卫锋、 段林乔、 周忠跃、 冯朝晖、 黄宪涛、 王海波、 胡凤杰
本文件适用于铅锌冶炼烟气(包含再生铅)中氮氧化物的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