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成都海关、 福州海关
起草人: 田绿波、 刘杨、 高国龙
本文件规定了国境口岸检测包虫病疑似样本中包虫的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国境口岸包虫的筛选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