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深圳海关、 天津市理化分析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钟声扬、 林君峰、 李海涛
本文件规定了纺织品中1,3-丙烷磺酸内酯残留量的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纺织品中1,3-丙烷磺酸内酯残留量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