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黑龙江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黑龙江省杂粮学会、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荣军农场
起草人: 金海涛、 李宛、 魏冬旭、 张志华、 张宪、 王剑平、 程爱华、 杨成刚、 滕娇琴、 任红波、 马文琼、 杜英秋、 戴常军、 王翠玲、 孙丽容、 关海涛、 温洪涛、 刘峰、 陈国峰、 潘博、 赵琳、 张晓磊、 郭炜、 王秀君、 董桂军、 车淑静、 闫森、 高海洋﹑吕德方﹑栾君、 邢华铭、 史冬梅、 廖辉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粟、黍、稷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粟、黍、稷及其制品,包括粟、黍、稷、粟米、黍米、稷米及其加工成的粉状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