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亚太菁英财富管理学院、 银贝(北京)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起草人: 杨子强、 万迎军、 王微微、 罗立群、 陈敏宏、 柏高原、 毛元杰、 苏培焱、 张永宏、 屈刚、 梅雨方、 景文光、 王羿凯、 米振超、 丁璐莎、 王修华、 蔡栋梁、 李正旺、 杨学东、 娄丽丽
本文件规定了财富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要求,包括服务流程、职业能力、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等。本文件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前、中、后台相关人员和参与财富管理业务的相关专业人员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