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司法部
起草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 四川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起草人: 夏文涛、 刘宁国、 朱广友、 王旭、 何颂跃、 邓振华、 刘技辉、 范利华、 沈寒坚、 刘鑫、 杨小萍、 程亦斌
本文件提供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实践中涉及的委托、鉴定过程、听取医患各方陈述意见的程序和鉴定的基本方法等方面的指导,适用于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其他类似鉴定参照执行,不适用于医疗损害相关的人身损害所致残疾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其他法医赔偿鉴定(包括人身损害所需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鉴定,以及定残后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和后续诊疗事项的鉴定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