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
起草人: 宋京雁、 赵鹏、 王璞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CT型行包或货物智能检查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随机文件等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确立了设备的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海关CT型行包或货物智能检查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