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
起草单位: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
起草人: 熊涛、 刘倩、 周金萍
本文件规定了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中数据元的表达格式、分组与标识、维护与管理,以及海关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元的标记、名称、说明、表示等有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项业务活动和信息系统建设、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