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
起草单位: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王小军 秦福兴 苏振华 王华 孙波 欧阳如琳 司源
为规范造纸行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造纸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内容、程序和技术方法,指导造纸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技术审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造纸项目水资源论证。造纸行业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纸浆制造业和造纸业。造纸项目水资源论证应符合下列原则:符合造纸行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工业有关政策要求。不损害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保障饮水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经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工业园区,造纸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承载状况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和取水影响论证,应结合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成果进行编制。造纸项目取水量应符合园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造纸项目水资源论证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