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如碳纤维、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等)结构的适航符合性验证通用要求,包括:材料和制造、静强度、疲劳和损伤容限、气动弹性、持续适航以及适坠性、防火阻燃和其他受热问题、闪电防护的适航符合性验证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依据CCAR-23、CCAR-25、CCAR-27、CCAR-29部获得型号合格证,并依据CCAR-21部生产的飞机复合材料结构适航符合性验证,其它复合材料结构适航符合性验证可参考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