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畜牧兽医局/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起草人: 黄士新、 商军、 华贤辉、 张亦菲、 曹莹、 黄家莺、 张文刚、 严凤、 张浩然、 田恺、 潘娟、 孙冰清、 徐汀、 贡松松
本文件规定了饲料原料鸡肉粉的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分割可食用鲜鸡肉过程中余下的部分为原料,经蒸煮(或干式熬油)、压槟、干燥、冷却、粉碎、过筛、异物桧除获得的饲料原料鸡肉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