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
起草人: 宋京雁、 赵鹏、 王璞
本文件规定了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的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以及随机技术文件、本文件适用于X射线发生装置能量小于500k、?的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检验、验收和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计算机断层成像(CT)、电子加速器类及X射线发生装置能量大于500kev的X射线查验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