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起草人: 杨晓嘉、 郭静、 蔡晶、 张嘉、 安文彦、 张德、 左童林、 范丹、 李晓翼、 金沙舟、 罗启铭、 张也、 聂焱、 王鹏宇、 杨雨航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地空语音通信地面设备,包括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高频地空 通信系统、信号传输、语音通信交换系统、应急通信终端设备、语音记录仪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不同规模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区域、终端区、进近、塔台) 的地空语音通 信系统地面设备的配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