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铜股份西南铜业分公司、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迎武、 向磊、 张煜、 李俊杰、 花少杰、 蔡创开、 颜虹、 廖忠义、 谢太李、 崔秉涛、 李静、 王栋、 解维平、 张国豪、 冯桂坤、 周淑雁
本文件适用于以贵金属精矿、铜、铅、锌、镍冶炼产生的阳极泥、含金、银、铂、钯物料、载金炭及合质金为原料的贵金属火法、湿法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