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武桂珍、 刘军、 刘培培、 贾志远、 雷雯雯、 李慧莹、 何小周、 张曙霞、 张流波、 王全意、 江永忠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对农贸(集贸)市场等场所环境和从业人员开展新型 冠状病毒监测的监测对象、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和常态化防控期间,疫情防控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农贸(集贸)市场 等场所环境和从业人员开展监测,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内容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