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委会
起草单位: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龙光天旭太阳能有限公司、 桑夏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光普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玉溪市太标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道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桑乐集团有限公司、 汉诺威智慧能源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 江苏永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科之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贝德莱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阳光博士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普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文淑容、 刘海波、 邢作新、 赵峰、 闵庆喜、 张永林、 薛道荣、 孙艺霞、 栗世杰、 黄永生、 闻豪、 张同伟、 种阳、 袁新毓、 贾铁鹰、 郑维、 安利娟、 方文朝、 黄逊青、 高兴亮
本文件规定了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节能量和减排量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一般要求,标识样式和规格、标识内容、节能量和减排量测试与计算,标识印制、加贴和展示等。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户用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热水工程和太阳能采暖工程,以及太阳能干燥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