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浙江安德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智慧厨房电器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德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雅云、 阮华平、 刘文涛、 陈伟、 刘广森、 王亦铭、 杨均、 赵高航、 萧展锋、 李东方、 林达福、 丁建东、 吴玉红、 邵于估、 杜佳祺、 杨彬、 王伯燕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烤箱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烤箱。本文件也适用于主要烹饪功能为烘烤功能的组合型器具。对于组合式器具,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器具的主要烹饪功能。本文件不适用于:——小腔体电烤箱(有效宽度和有效深度<250mm,或有效高度小于120mm的烤箱);——便携式电烤箱;——带有往复式托盘或转盘的烤箱;——不带可调温度控制的烤箱;——带有微波加热功能的烤箱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