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南京海关
起草人: 殷厚德、 樊惠良、 张军华
本文件规定了液体化工品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岸上立式固定顶和浮顶金属罐内液体化工品静态计重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