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慧、 张晓利、 梁灌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吹风混样,四分备样法取样,用次氯酸钠法对羽毛绒和聚酯纤维混合物进行溶解定量分析的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羽毛绒和聚酯纤维混合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