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成都海关、 南京海关、 四川大学
起草人: 俞凌云、 庞晓红、 卢志刚
本标准规定了鞋类产品中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和己醛等醛酮类化合物和总醛酮化合物释放量测定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鞋类产品中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丙醛、丁烯醛、丁酮、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环己酮和己醛等醛酮类化合物和总醛酮化合物释放量的液相色谱法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