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四川佳诚油气管道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四川华成油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岚、 文绍牧、 涂善斌、 鲜宁、 李国恒、 甘凤鸣、 荣明、 霍祥华、 陈在文、 程紫燕、 郭渝、 佘思维、 阮虹
本规范适用于油气田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5%(体积分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集输场站及与高含硫化氢气体介质相接触的钢质材料进场光谱检测。对硫化氢含量小于5%(体积分数)的气田,需要进行光谱检测时,按照本规范执行。1.0.3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工程钢质材料光谱检测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