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 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胡建平、 李岳峰、 董方杰、 江振兴、 陈航飞、 许德俊、 孙卫、 边红丽、 郑良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双向转诊服务与服务用户间的信息交互规范,适用于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双向转诊服务设计与开发,适用于接入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应用信息系统调用平台双向转诊服务的设计与开发。不适用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不经过网络服务的过程调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