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6)
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玉梅、 苏丽红、 殷剑峰、 孙兴霞、 王春仁、 孙邦福、 史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添加剂中含咪唑烷基脲的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采集容器)中咪唑烷基脲添加剂量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含有咪唑烷基脲添加剂的采集容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