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起草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江苏警官学院
起草人: 陈进、 权养科、 王军、 金晓东、 张飞、 杨奔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电流斑皮肤的金属元素成分检验、金属颗粒形态检验、金属元素成分比对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