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川庆钻探长庆钻井总公司、 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石油工业井控装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张斌、 张志伟、 吴卫周、 严敏肖、 李勇、 陈思祥、 强华、 刘俭、 彭太峰、 张斌、 陈贤秋、 廖玉华、 孙刚强、 曾莲、 刘青
本文件规定了钻机和修井机出厂验收前准备、出厂验收质量控制、记录、出厂文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制造商、用户及第三方对机械传动、电传动石油钻机和修井机产品出厂时的验收。其他传动形式的钻机和修井机在适用时亦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钻机和修井机的型式试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