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
起草单位: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柯惠(中国)医疗器材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顺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段乔峰、 叶明旸、 刘辉、 贾若贤、 唐淑君、 李明华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热凝设备的组成及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接触应用器,在组织中传送频率大于300 MHz但不超过30 GHz的电磁场,使患者局部组织产生凝固/消融的医疗实践中使用的微波热凝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具有微波热凝功能的组合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