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畜牧兽医局/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覃先武、 周小辉、 邓娟娟、 胡骏鹏、 戴晋军
本文件规定了饲料原料啤酒酵母粉的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啤酒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酵母,以啤酒酵母细胞为主要组分,经干燥,粉碎或不粉碎后获得的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