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南宁海关、 天津海关、 青岛海关
起草人: 杜智欣、 陈展册、 陈立军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境植物检疫中谷拟叩甲 Phara.xonolha kirschi Reitter 的检疫和鉴定。本文件适用于进境粮谷类产品中携带谷拟叩甲的检疫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