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
起草单位: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起草人: 高旭东、 周宇华、 朱长键
本文件规定了副产盐酸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在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盐酸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