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1)
起草单位: 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玉溪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李虹、 王朝虹、 赵蒙、 李绍鹏、 杨发震、 陈康、 李继印、 刘洪敏、 张文竞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生物检材(血液、尿液)中甲基苯丙胺、苯丙胺、MDA、MDMA、MBDB、MDEA、卡西酮、甲卡西酮、PMMA、氯胺酮等10种毒品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检材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