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钵矿、 南京银茂铅钵矿业有限公司、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鞠丽萍、 杨晓松、 祝怡斌、 李青、 陈斌、 陈谦、 陈玉福、 刘子齐、 王景军、 王俊、 王志远、 陈占发、 许道刚、 纪锐、 毛明发、 任锋、 严思明、 黄根平、 金贵忠、 张富林
本文件适用于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金属矿采选(不含稀土金属矿采选、放射性金属矿采选)的绿色工厂评价通用要求,并作为制定有色金属各品种采选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体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