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华乐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青拓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浙江特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中融恒远科贸有限公司、 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阮强、 李新创、 王洪高、 陶群南、 肖邦国、 吴有文、 王强、 鲁逢霖、 徐清、 赵满堂、 李晋岩、 石显云、 陈华、 陈剑峰、 何旭东、 林琳
本标准规定了高炉法处理含铬废弃物的术语和定义、原理与工艺、技术要求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利用烧结机和高炉炼铁设备处理钢铁企业内部的含铬废弃物。社会含铬废弃物的处理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