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单位: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 田新民 胡小峰 章 燕 黄定寅 李 明
本导则适用于单台气化炉生物质原料处理量不小于0.5t/h 的生物质热化学反应气化多联产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