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 新疆农垦科学院、 伊犁紫苏丽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百草香芳香植物有限公司
起草人: 曹建敏、 于卫松、 邢丽杰、 庞雪莉、 邱军、 孔凡玉、 张继光、 林樱楠、 孙鹏、 杨建新、 李崇华、 韩凯乐
本文件规定了营衣草中樟脑、芳樟醇、乙酸芳樟酯和乙酸薰衣草酯含量测定的气相色谱法。本文什适用于薰衣草中樟脑、芳樟惇、乙酸芳樟酷和乙酸薰衣草酯含量的测定。本文件给出了樟脑、芳樟醇、乙酸芳樟酯和乙酸惹衣草酯定量限分别为2.70 mg/kg、3.20 mg/kg、4.30 mg/kg、5.00 mg/kg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