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湖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起草人: 郝克俊、 刘晓璐﹑马新成﹑张景红﹑樊志超、 张正国﹑孙海燕、 陈碧辉、 余芳、 马超、 范思睿﹑刘志、 黄裕文、 郑钟、 田泽彬﹑任超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的人员 、装备 、作业实施 、信息收集归档和作业效果评估等 要求,适用于有人驾驶的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