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氧化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氧化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 5.0 μl 时,方法检出限均为 0.5 μg/L,测定下限均为 2.0 μg/L。详见附录 A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