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
起草人: 杨荣强、 潘智伟、 田国雄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2-甲基四氢呋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2-甲基呋喃为原料,直接催化加氢制得的2-甲基四氢呋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